佛教名詞:無為法_什么叫無為法
無為法(佛教解釋)
佛教名詞,梵文Asamskrta的意譯,略稱無為。與有為法相對。指不依因緣 和合而成的不生不滅、無來無去、非彼非此的絕對。原本是涅盤的異名。大乘佛教,尤其是中國佛教,以無為法為諸法之本體,與法性、真如等為同一含義。以 法相唯識宗為代表。
六種無為法
該宗以修持境界立論,分無為法為 六種:
①虛空無為。指真如為顯現(xiàn)空無的真理,真空寂滅,遠離各種障礙,猶如虛空。
②擇滅無為。指憑借無漏 智慧的簡擇力,斷滅一切煩惱而證得真如。
③非擇滅無為,簡稱非擇滅。指真如本性清凈,不因人的智慧簡擇力達到寂滅后才顯現(xiàn)出來。
④不動無為。指禪定進入色界第四靜慮時,不為苦樂所動的實證境界。
⑤想受滅無為,又稱滅盡定無為。指禪定進入無色定的無所有處境界,一切染污心想及苦樂二受俱滅,但仍然是不究竟的境界。
⑥真如無為。即佛所講的能出生三界所有法的本體(即第八識阿賴耶識)的無為性,如如性。法相唯識宗突出真如無為,認為前五種無為都是因真如無為的不同顯現(xiàn),這在佛教是一個對法界真相的呈示。
有為法
有因緣造作之法,叫做有為法,無因緣造作之法,即叫做無為法。在五位百法中,前面的九十四法,皆是有生滅變異的有為法,最后六法,才是清凈寂滅的無為法,也叫做真如實相。真如實相本來不一不異,為何又分出六法?蓋六種中的前五種,或依其原因而說,或約其作用來講,只有最后的真如無為才是無為法的本體。
對比區(qū)別
有為法與無為法,有何差別 ?
有為法就是因緣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。
無為法就是無因緣造作的理法,也就是無生滅變化而寂然常住之法。
這是有為法與無為法一般之見識,有為法可說事相方面而言,無為法可說理體方面而言。
若站在中道實相義而言,有為法與無為法是不二的,離開有為法就沒有無為法,離開無為法就沒有有為法,有為無為不一不異,何以故?因為無為法建立在有為法之上,有為法由無為法而彰顯故。
大般若經(jīng)云:有為界不見無為界,無為界不見有為界,何以故?非離有為施設無為,非離無為施設有為故。
(圣嚴法師著《佛學問答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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