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化上人:這百法要是懂了,所有佛教的重要道理就會明白了
《大乘百法明門論淺釋》
◎美國萬佛圣城宣化上人講述于
美國加州三藩市佛教講堂
一九七○年五月十七日至六月七日
肆、別解文義
“第三色法。略有十一種。一眼。二耳。三鼻。四舌。五身。六色。七聲。八香。九味。十觸。十一法處所攝色。”
前面所講的心法八種,心所有法五十一種,一共是五十九種,現(xiàn)在要講的是第三位色法十一種。什么是色法呢?就是有色質(zhì)可見,有障礙可尋的。以下是十一種色法:
(一)眼色法。眼能觀種種色。眼的本身也是色,它有形質(zhì)的,有眼睛的形像,你可以看得見。
(二)耳色法。能聽種種音聲。耳有耳法,當(dāng)眼睛愿意看某種東西,常看也不厭倦;不愿意看的東西,一看就討厭了,這都是由色法生出來。耳朵也是這樣,愿意聽的,天天聽也不厭倦;不愿意聽的聲音,一聽就厭了,不愿意聽了。
(三)鼻色法。香的就歡喜,一點也不討厭;臭的一嗅就討厭了,不愿意嗅了。
(四)舌色法。舌嘗味,歡喜嘗的總要嘗,不歡喜嘗的便說:“唉,太苦了!我不要吃。”
(五)身色法。身體也屬色法,歡喜接觸,就想要接近,不歡喜的就想遠(yuǎn)離。
這是內(nèi)五根的色法,為什么不說意根呢?因為意根屬于第七識(第七識不屬色法)。
(六)色法。就是有形色。
(七)聲法。有聲音。
(八)香法。有香氣。
(九)味法。有味道。
(十) 觸法。有感覺。
(十一)法處所攝色。也就是法塵,法塵就是外五塵─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留下來在意識處的影子,所以也屬于色法。
以上十一種色法,都是有形色可尋的。
我們找一找這些色法的來源,它們是從什么地方生出來呢?原來色法的來源是從如來藏性,地、水、火、風(fēng)四大而成的。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是由四大和合而成;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也是從這四大產(chǎn)生的。地水火風(fēng)充滿于法界,所以在法界里面,它們是互相幫助的。《楞嚴(yán)經(jīng)》云:四大乃如來藏性,故地水火風(fēng),各各皆周遍法界,互不障礙。在我們看來,水火是不相容,可是在法界內(nèi),水也周遍法界,火也周遍法界,風(fēng)也周遍法界,地也周遍法界。它們在法界中,互相幫助,互相不障礙。為什么呢?因為它們都是如來藏性。由于四大形成我們的身體,所以才有這么多法。你會驚詫我們的身體怎么會由四大所形成,不明白這道理的人,聽到這樣說,絕對不會相信;聽過佛法的人,才會知道這是真的。你身體上,有汗液,這是濕氣,濕性屬于水,大小便也屬于水。身上有溫暖,暖氣就屬火。我們有呼吸氣,這就屬于風(fēng)。我們的皮肉筋骨,就屬于地大。四大和合,就生出以上十一種色法。這只是簡單地說色法的來源,若真想知道,就要等開悟后,才能徹底了解了。
明晚就會講完這《百法明門論》,你們明不明,是你們自己的事;我講得明不明,是我的事。總而言之,你要是明了,就明白這個百法;要是沒有明,就是不明白這個百法。這百法要是懂了,所有佛教的重要道理就會明白了。我們明不明,就在明天晚上。明白了這百法,那就可以說是開悟,要是不明白呢?還是慢慢學(xué)。
恭錄自《大乘百法明門論》淺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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