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爛陀長老:《覺悟之路》第六章 初轉*輪
那爛陀長老欄目主要介紹:佛教人物,那爛陀長老,覺悟之路
十八層地獄警示網(wǎng)介紹佛教人物-那爛陀長老_覺悟之路等內容,十八層地獄警示網(wǎng)勸人向善!
..八支道中勝,四句諦中勝;
離欲法中勝,具眼人中勝。
《法句經(jīng)》
前緒
古印度因其著名的哲學家和宗教師而聞名于世。他們對人生以及人生目的有著各種不同觀點和見解?!堕L部》中的《梵動經(jīng)》討論了佛陀時代流行的六十二派哲學思想。
與當時宗教信仰大相徑庭的是順世派的斷滅論,叫做車婆克,以其創(chuàng)始人命名。
根據(jù)古印度的順世派(1)(巴利語和梵語稱之為--lokayata),人死之后,丟下他產生的一切能量,不再有任何存在。在他們看來,死亡是一切存在的終結,只有現(xiàn)在才是真實。盡情地吃喝玩樂,死亡將降臨每一個人身上。這好象就是他們的思想體系。他們主張宗教是愚昧的背,精神方面的病態(tài)。道德是一種欺騙,只有及時行樂才是真實。死亡是生命的終止,不相信一切善良、高貴、純凈和悲憫的東西??v欲主義,自私自利,對庸俗意念的斷然肯定等被認為是一種榮耀。人們不需要控制自己的情欲和本能,因為這些全是人類的自然產物。(2)
另一種極端思想認為,解脫只能由嚴酷的苫修而達到。這完全是一種宗教思想,被當時享有盛名的宗教團體的苦行僧所信奉。在菩薩精進求證佛道時,侍奉他的五位行僧就曾緊緊地追隨這一信仰。
由于這些思想理論,佛陀在覺悟之前,也曾修習過各種各樣的苦行,以此來摧殘折磨自己。經(jīng)過六年的非凡擠搏,他終于認識到自我摧殘的徒勞無益。后來,他改變了無法實現(xiàn)解脫的痛苦法門,修習中道。這樣,他所喜好的弟子們對他失去了信心,離他而去。他們以為:苦行僧喬達摩不再修習苦行,變得奢侈起來了,重新過起舒服生活。
他們意想不到的突然離去對他來說是極為不利。因為他們曾照顧他的日常所需。但是,菩薩并沒有氣餒,他意志如鐵,或許會因獨處而感到高興。他有一腔永不消退的高漲熱情。他恢復精力后,堅持不懈,精進修習,直到覺悟,達到生命的目的。
在他得道兩個月后的月圓日(Asalha--七月間),佛陀向早期曾侍奉過他的五比丘講說了第一經(jīng)。
《轉*輪經(jīng)》是佛陀所說第一經(jīng)。此經(jīng)常被引說為真理王國,正道王國,真話之輪等。根據(jù)其注疏,這里的法--Dhamma,指的是智慧和知識,cakka意為建造或建立,那么Dhammacakka就是建立和創(chuàng)建智慧。Dhanuna也可以被譯成真理。cakka譯為輪,那么Dhammacakkappavattana就是轉動真理之輪,或創(chuàng)建真理之輪。
在這部極為重要的經(jīng)典中,佛陀闡述了他的親證,構思了他新思想精髓的中道法門。在此經(jīng)的開始,他就勸告以苦行為生的五位僧眾遠離物欲享受和肉體折磨,因為此二邊極端不能導致至樂和覺悟。前者阻礙了心智的發(fā)展,而后者則削弱了個人的智能。他批判了這兩種思想,因為,他通過自己的實修實證,認識到它們的無益。與此同時,他宣布了最為可行、理智、有益的法門,此法門獨引眾生走向圓滿的清凈和徹底的解脫。
佛陀在波那羅斯的鹿養(yǎng)苑講說此經(jīng)。
此五比丘曾緊隨佛陀,深具慧根,靜心聆聽了此經(jīng)。在此法會上,只有他們是人類眾生。經(jīng)典記載,無數(shù)天人梵天眾等無形眾生也利用此干載難逢的機緣,聆聽了佛法。佛教徒相信,除此世界以外,存在著許許多多凡夫肉眼看不到,微妙眾生居住的世界。所以,無數(shù)天人,梵天等很有可能參與了這一偉大盛事。但是,佛陀直接是對五比丘說法,此經(jīng)主要是對他們講的,這一點很清楚。
一開始,佛陀提醒他們注意避免兩個極端,用佛陀自己的話說,就是隱者(Pabbajitena)不應依據(jù)兩個極端(Anta)這句話的重點在于終極或極端(Anta)和出世者(Pabbajita)這兩個概念上。
用佛陀自己的話說,一個極端就是長久地貪愛于感官物欲享受。此一極端低賤、粗鄙、庸俗、可恥無益。這不應被誤解為佛陀希望他的弟子們不要享受生活的快樂,遁入森林。佛陀的思想遠非如此狹隘。
無論沉溺于聲色之人怎樣感受,對于斷除了情欲的思想家來說,任何肉體快樂都是短暫的,從來不會十全十美,其結果都會產生不愉快的反應。談到世俗的快樂。佛陀說,財富的獲取和財產的占有是在家居士的兩大快樂源泉。但是,對于具有慧力的隱修者們來說,他們不會欣求這些瞬息流逝的快樂。.他們也許會把這些拒之門外。這對普通人來說也許是不可思議。普通人的快樂對隱修者來說是一種警覺,因為合離才是他們的快樂。
另一個極端就是不斷地進行自我折磨。非普通人可修習。佛陀說,這是一種無益的痛苦,談不上高尚。不象第一種極端,這一極端沒有被說成是低賤、庸俗、粗鄙。這里沒有用這三個形容詞來形容,這應該引起注意。。從傳統(tǒng)習慣上講,誠實的隱修者拋棄了色聲快樂和執(zhí)著,以苦修為手段,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從生活疾苦中得到解脫。佛陀曾經(jīng)實踐過這種痛苦無益的修習i他指出這種修行毫無價值。因為,這只能徒增痛苦,而不是減少痛苦。
佛陀首先澄清了這些問題,排除了聞法者的邪見。當他們煩惱不安的頭腦準備好接受新思想時,佛陀才給他們講述了他對這兩個極端的親身體驗。
如來認識到這兩個極端的錯誤,故隨行中道。此道是他新發(fā)現(xiàn)的。佛陀把這一新體系稱之為中道。為了開導他的弟子,使他們領會他的教誨,佛陀講說了此道的善益之處。不象兩個截然不同的極端,中道所產生的心智力量和般若智慧,使人如實知見事物。當觀見了了分明,智力敏銳之時,人們看清了事物的本來面目。
另外,與第一個刺激情欲的極端不同,此中道導引眾生達到抑制貪欲,產生安隱,更能獲證四圣果,了知四圣諳,最終達到涅槃。
何為中道?佛陀回答道:中道即八圣道。然后佛陀在此經(jīng)中列出了八個組成部分。
正見是佛教的關鍵所在。為了清除眾人的疑慮,指導他們行走正道,佛陀以正見為第一。正見即如實地知道自我,生起對無著、舍離、慈悲和無害的正確見解。這種思想分別對治自私、惡意、殘忍。正確思惟引道正語、正業(yè)、正命。此三種圓滿人生的道德,第六種是正精進,它涉及到內在惡業(yè)的消除和善道的發(fā)展。這種自我純凈最好由謹慎細微的反省來完成。為此,第七正念猶為重要。精進不息,再加上念念分明,產生第八正定或一心不亂,制于一處的心好似一面撩得光亮的鏡子,一切事物清清楚楚,完整無缺地映現(xiàn)出來。
以此兩個極端和他新發(fā)現(xiàn)的中道為本經(jīng)的導言,佛陀詳細地闡述了四圣諦。
諦(巴利語Sacca,梵語satya)意為如是,佛陀宣說了其教導的根本要旨--四諾。它與一切眾生息息相關。因此,佛法是以眾生為中心,反對以神為中心的宗教。向內而非趨外。無論佛陀應世于否,此真話永存。佛陀向這個世界揭示了這些真理。它們不會也不可能因時而改變,因為他們是永恒的真理。佛陀沒有依靠任何人來認識它們,正如他在經(jīng)中所說:對于這些以前從未聽聞的法,我的知見、智慧、覺見和光明升起了。這句話意義深遠,它證實了佛陀新教導獨樹一幟。有人曾說,佛教是印度教的自然產物,這種說法是不公正的,雖然有些基本理論各自相通。
圣諦,巴利語--Ariya--saccani,之所以稱之為圣(3),這是因為它們是由遠離情欲最為殊勝偉大的圣者發(fā)現(xiàn)的。
第一圣諦說的是苦(Dukkha),因為找不到更好的巴利相應詞而被譯為苦和憂。作為一種感受,苦的意思為難以忍受。作為一種抽象的真理,苦(Duddha)意為可悲(du)和空(kha)(4)。整個世界以苦為根本,故為可惡,無實體,從而是空非有。所以,Dukkha為可惡的非有。
一般人只看到事物的表面,而圣者如實知見事物的本質。
就圣者而言,一切生命皆是痛苦。他發(fā)現(xiàn),在此虛妄快樂欺騙人類的世界中,沒有真正的幸??裳浴N镔|上的快樂僅僅是一些貪欲的滿足罷了。
萬物皆有生,因而有老病,終至死亡,沒有一人逃得出這四種苦因。意愿得不到滿足也是苫。作為一種定規(guī),一個人總不愿意同自己討厭之人相處,也不愿意和自己喜歡之人分離。但是,個人的希望不總是能如愿以償。偶爾有時,一個人不希望,或不貪愛之物會突然降臨在他的身上。遇到意想不到的不愉快事件是一種痛苦,難以忍受,以致使軟弱無知之人被迫自殺,好象這種行為就能解決問題似的。
真正的快樂是向內求,而不是由財富、權力、榮耀和征服來衡量的。如果說對這些世俗之物的占有是以暴力,或非正義的手段得到,或被錯誤地加以利用,或以執(zhí)著的方式對待,它們將會成為占有者痛苦和悲傷的根源。
一般來說,色聲方面的享受是普通人最大而且僅有的快樂。毋庸置疑,人們在期待、渴望和回味這些變化無常的物質享受中得到快樂。但是,這些都是幻現(xiàn)、暫時的。根據(jù)佛陀的思想,不執(zhí)著或超越物質快樂才是更大的喜樂。
簡而言之,色身的組合本身就是痛苦的根源。
貪(Tanha本意為渴)有三種,第一種是貪的最粗淺的形式,此乃對一切顯而易見的色身的執(zhí)著(Kamahnka),第二種是對有的執(zhí)著(Bhavatanka),第三種是對無色界的執(zhí)著(vjbhavatanka)。根據(jù)經(jīng)典注疏,最后兩種貪是色身常見論和斷見論。第二種人被解釋為對色界的執(zhí)著,第三種是對無色界的執(zhí)著。對色界或無色界的貪著被認為是一種束縛。
這種貪是潛伏在一切眾生內部的強大精神力量。它是絕大多數(shù)眾生痛苦的根源。無論是大貪還是小貪,都會引導眾生再生于此娑婆世界,使人們執(zhí)著于一切存在形式。
貪的粗形式在證得第二圣果時得以減弱,得第三果時被徹底根除。貪的細微形式在獲得阿羅漢時被斷除。正確理解第一圣話將導致貪的除滅。第二圣諦說的是一般人對外部根境的精神態(tài)度。
第三圣諦涉及到佛教信徒的最終日的--涅槃,即苦的終結。涅槃可望在此生中通過斷除一切形式的貪砍而獲得。放棄對外部世界的所有執(zhí)著,人們可以由心智之慧眼理解涅槃。
苦諦依所謂的眾生或其生命的各個方面而建立。我們必須謹慎的加以認識、分析和檢驗。這種檢驗過程會引導人們如實地了知自己。
此痛苦的因就是貪愛和執(zhí)著,此為第二圣諦。
法句經(jīng)說:從貪生憂,從愛生怖,離欲無憂,更無恐怖。(216)
佛說貪愛引發(fā)再生(Ponobhvika)。此巴利語非常值得注意,因為有些學者宣稱佛陀沒有講授輪回之法。此第二圣請問接地談到了過去、現(xiàn)在和未來的存在。
第三圣諦必須通過修習八正道而獲得。此乃無上正道,是通往涅槃的唯一捷徑。這就是第四圣諦。
佛陀從各個方面闡述了四圣諦,以強勁,富有力量的語言結束了本經(jīng)。
諸比丘。在此三個方面,我以十二種形式如理知見此四圣諦絕對真實。在我未曾真正明了之前,我沒有認為我已獲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(Anuttara--sammasambodhi)。
當我對此四圣諾絕對真實如理如量真正明了之后,我知道我已獲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(Anuttara--sammasambodhi)。
當知識和覺悟生起后,我的解脫無可動搖,此生乃是最后生,今后更無他生。
佛陀剛講完此經(jīng),五比丘中最年長的喬陳如當下了悟佛法,獲得了第一圣果,覺悟到有生必有死(Yam kinvi samudaya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dhammam.)。
當佛陀演說此《轉*輪經(jīng)》時,眾地神歡呼道:佛陀世尊在波羅按斯城附近的鹿養(yǎng)苑宣說了無上妙法,此世間一切苦行僧、出家人、天人、魔王或梵天都無能講說。
一聽到這個消息,所有其他天界的天人和梵天大眾都同時隨喜歡呼。
突然.一束豪光、遠勝于天人的靈光照亮了整個世界,給眾生帶來了無限的安樂和幸福。
《轉*輪經(jīng)》(5)
如是我聞,一時佛在波羅捺斯城(6)近郊的鹿養(yǎng)苑,世尊白五比丘言:
諸比丘,出家人應避兩邊(anta):
1.沉緬于色聲享受,此為卑賤,低下,庸俗,無益。
2.執(zhí)迷于自我折磨,此為痛苦,荒唐無益。
拋棄此兩個極端,如來(7)了悟中道(Majjiapatipada),增長知見(cakkhu),趨向安樂(8)(vupasamaya),智慧(9)(abhinnaya),菩提(10)(sambodhaya)和涅槃。
諸比丘,何為如來所悟增長知見,趨向安樂,覺悟,菩提和涅槃之中道?
如來所悟中道為八正道,即正見(sammaditthi),正思維(sam-masamkappa),正語(sammavaca),正業(yè)(sammakammanta),正命(sammaajiva),正精進(sammavayama),正念(sammasati),正定(sammasamadhi)。(佛陀繼續(xù)說道)
諸比丘,此是苦諦(dukkha-ariya-sacca)。
生為苦,老為苦,病為苦,死為苦,怨憎會為苦,愛別離為苦,求不得為苦,總之,此五蘊之聚(11)即是苦。
諸比丘,此是集諦(dukkha-samudaya-ariya-sacca)。
輪回(ponobhavika)之因即是貪,以情欲執(zhí)著彼此,貪執(zhí)感官享受(kamatanha),貪執(zhí)有生(bhavatanha),貪執(zhí)無生(vibhavatanha)。
諸比丘,此是滅諦(dukkha-nirodha-ariya-sacca)。
徹底遠離斷除貪欲,舍離,由此得到解脫,無有任何執(zhí)著。
諸比丘,此是道諦(dukkha-nirodha-gamini-patipada-ariya-sacca)。
此乃八正道,即正見,正思維,正語,正業(yè),正命,正精進,正念,正定。
1.此是苦諦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此是苦,我應知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此是苦,我已知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2.此是集諦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,此是苦之因,我應斷。
此是苦之因,我應斷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,此是苦之因,我已斷。
此是苦之因,我已斷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3.此是滅諦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此是滅,我應證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
此是滅,我已證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
4.此是道諦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此是道,我應修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末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此是道,我已修。
諸比丘,我對聞所未聞之法生起眼,識,智,悟,光。
(佛陀在結束此經(jīng)時說:)
諸比丘,于此三個方面(13),在我沒有真正以此十二種形式(14),明了四圣諦絕對真實如理之智之前,我沒有于此世間,包括天人、魔王、梵天,以及梵志人天中,宣稱我已證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 (Anuttara sammasambodhi)。
諸比丘,于此三個方面,我以十二種形式,真正明了四圣諦絕對真實如理智慧之后,我即向世間,包括天人、魔王、梵天,以及梵志人天等,宣稱我已證得圓滿的無上正等正覺(Anuttara sammasambodhi)。
我生起知見和智觀(nanaddassana),得不可退轉的解脫(15)。這是我最后一生,今后更無他生。
世尊如是講說了此經(jīng),歡喜雀躍的比丘們歡呼贊嘆世尊之語。
聽著如此精辟闡述的佛法,喬陳如尊者即得清凈無染的法眼(Dhammacakkhu)(16),覺悟了緣生緣滅之理。(17)
當佛陀講說此《轉*輪經(jīng)》時,眾地神高聲歡呼:此微妙甚深之法非梵志、天人、魔王、乃至梵天所能說,今由世尊于波羅捺斯的鹿養(yǎng)苑開說。
聽到這一消息,四天王天,三十三天,夜摩天,兜率天,化樂天,他化自在天,梵眾天,梵輔天,大梵天,少光天,無量光天,光音天,少凈天,無量凈天,遍凈天,廣果天,無想天,無煩天,無熱天,善見天,以及色究竟天,一切天人同時發(fā)出了喜悅的贊嘆之聲。
此時此刻,歡呼聲即時傳遍了整個梵天世界,于此同時,三千大干世界震動不止。
一道豪光,遠勝于天人之光照亮了大干世界。世尊說道:朋友,橋陳如,你確實明白了,朋友,橋陳如,你真正明白了。
因此,橋陳如尊者被稱為阿若橋陳如。
《轉*輪經(jīng)》的一點醒思:
1,佛教建筑于自我體驗,因此是理智的,而非玄學。
2,佛陀拋棄了一切權威,開發(fā)了自己的中道學說。
3,佛教是生活之道,是生活方式。
4,佛教的關鍵在于理性的悟解。
5.盲目的信仰被丟在一邊。
6,強調了修證的重要性,而非信仰和教條。只有信仰和教條不能使眾生得以解脫。
7.在《吠陀》經(jīng)典中起著舉足輕重的祭祀與佛教毫無關系。
8.沒有授予思典的神祗。
9.沒有聯(lián)系人神的僧侶階層。
10.戒定慧是達到涅槃的必經(jīng)途徑。
11.佛教的基礎是可以被實踐證實的四圣諦。
12.四諦與人生有著密切的聯(lián)系,因此佛教與人具共同軸心,且是以內心為主。
13.佛陀獨自覺悟了四諦,以他自己的話,就是:此法聞所未聞。
14.作為真理,四諦不隨時間的變化而改變。
15.第一苦諦涉及了自我,或自體的構成,以及生命中不同階段。人們應對此加以分析檢驗和考證,這種實踐將給人帶來對自己的正確理解。
16.對第一諦理性的認識將鏟除苦因。此第二諦談到一般眾生對感官外部事物的心理態(tài)度。
17.第二苦諦所關心的是潛伏在我們眾生內心的強大能量。
18.這種看不見的強大,不可抗拒的精神能量--貪是生命之苦的根源。
19.第二諦間接地談到了過去、現(xiàn)在和未來。
20.佛陀承認了生死輪回的存在。
21.業(yè)力學說,邏輯推理因此而得以暗示。
22.雖然第三滅諦以個人為基礎,但是,不同于第一二俗諦(lokiya),它是超越邏輯、世間的如實諦(lokattara)。
23.第三諦則完全是自己覺悟,它是由精神之眼觀見之法。
24.此諦由徹底的舍離而得。不但放棄外部世界,也無著于內心世界。
25.完全斷除了執(zhí)著就是第三諦的獲證。但應注意,第三諦不是僅僅消滅了這種力量。不然的話,這將和斷滅無異。涅槃必須由斷除束縛眾生于此世間的力量而獲得。
26.應該明白,涅槃非可造,而是獲證,可以在此一生中證得。這樣,雖然輪回之說為佛教一主要教法。但是,佛教的目的不依盼來世。
27.第三諦須修習第四諦而獲得。
28.要消除這一強大的力量,八種具有威力的法門必須得到充分的開發(fā)。
29.所有此八法皆為心法。
30.八種強大的善心法集中起來擊破一個人潛在的惡法。
31.究竟清凈,從輪回中得到徹底的解脫,遠離一切情欲和非死(amata)等,都是此無上涅槃的隨喜功用。
32.這種解脫為圓滿或為絕對純凈?后者更為確切。
33.在此每一種情形之下,有人也許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:誰得以圓滿?誰得以凈化?在佛教中,無有眾生,亦無恒久實體,但有意識的川流不息。
更準確地說,由消除煩惱不凈,此遷流不息的意識得以純凈。
第二經(jīng)
《無我經(jīng)》(18):
一時世尊于波羅捺斯城近郊鹿養(yǎng)苑。其時世尊語五比丘言:諸比丘。
世尊。眾比丘答道。
故世尊如是說:
諸比丘,此身(rupa)無我(anatta),若此身為我(19),則此身不應受苦。此身如此,此身非如此,此種可能亦應存在。但是由于此身非我、故受苦,無有此身如此,此身非如此.這種可能的存在。(20)
同樣的,受(vedana),想(sanna),行(samkhara),識(vinnana)亦無我。(21)
諸比丘,此身?;蚍浅?
非常(anlcca),世尊。
無常為樂為苦?
是苦(dukkha),世尊。
以此無常,痛苦,短暫之法為我:此是我,此是我所,此是神我,如此之說正確否?(22)
當然不正確,世尊。
同樣的,諸比丘,受,想,行,識亦為無常和痛苦。以此無常,痛苦,短暫之法為我:此是我,此是我所,此是神我;如此恰當否?
當然不恰當,世尊。
那么,諸比丘,汝應正智了知一切身之本性,無論過去、現(xiàn)在或未來,內外,粗細,高低,遠近:此非我所(m etam-mama),此非我(nesoham-asmi),此非神我(na me so atta)。汝應正智了知一切受想行識之本質,無論過去、現(xiàn)在或未來,內外,粗細,高低,遠近:此非我所(n etam mama),此非我(n esoham asmi),此非神我(na me so atta)。
一切多聞圣弟子如是厭離色受想行識,遠離惡業(yè),以無著而獲解脫,爾后知見生起:我證解脫,明了輪回終止,以梵行為住,所作皆辦,更無此界。
世尊說此經(jīng)己,眾比丘歡喜雀躍,贊嘆佛說。
佛陀說此法已,五比丘業(yè)從煩惱中獲得自在,無有執(zhí)著。
[注]
(1)我們應該澄清對順世派(Lokayata)這一術語的普遍錯誤理解。此詞在巴利語中(《長部》,第一品,第二經(jīng);《增支部》,第一品,第163,166;《律藏》。第二品,139;《經(jīng)集》。第105頁等),它是正統(tǒng)婆羅門的學科。這一詞肯定被用來指與宇宙有關的理論學習。只不過在很晚之后出現(xiàn)的注疏中,它被用來指哲學唯物主義。K.N.賈雅堤拉克的《早期佛教的知識理論》(倫敦.1963,第4657頁),對此詞提出了許多論證和辯論。
(2)s.羅達訶里濕努,《印度哲學》.(第二版,1929,紐約1941)。第一卷,第281282。(羅達庫濕努此文的所有資料沒有一個早于公元八世紀。編者按)二、后一種翻譯是從詞源學上講,此經(jīng)名的原意。佛教徒所說的法\,即指佛陀的教導和說教(當自然是指真理而言),或指事相,或為經(jīng)歷因素。
(3)阿利雅(Ariya,梵語Arya),是公元兩千年前中期移居到印度次大陸之人的自稱。由于詞語外廷的擴大,后來,此詞具有高尚、正直之意,從而失去族成員的原始意思。
(4)這是對此概念形象化詮譯的典型。它被注疏家用來作為一種有用的教育方法。這種解釋沒有原始詞源的基礎。
(5)《大品》,10頁;《相應部》,第五品,第420頁。
(6)現(xiàn)在的薩那。佛陀前生在此地以身喂養(yǎng)母鹿及共未生下來的小鹿。此地的現(xiàn)在名字是以菩薩前生名字,薩那迦那陀命名,意為保鹿者。
(7)原意如是來,或如是去當佛陀稱呼他自己時,應用這一稱號。
(8)戰(zhàn)勝了情欲。
(9)即悟證四諦。
(10)即獲證圣人的四道四果。
(11)Pancupadanakkhandha。根據(jù)佛教,每一個人由五蘊構成,即:色受想行識。這是組成個人的五種心理和物理蘊體。色法為力量和質量。意識是由心所行行構成,共有五十二種。其中受和想被單獨分開講,余下的五十皆統(tǒng)稱為行。
(12)巴利語應是:應斷集諦。不過,當然要斷除是痛苦之因,而不是相此相關的真理。這些事實證明,這些經(jīng)典是由再也不在日常生活中講說同樣語言之人保存下來的。
(13)它們是:對四圣諦的知見(saccanana);對四圣諦各個方面的知見(kic-canana);對每一真諦圓滿成就的知見(katanana)。
(14)每一諦有三個方面。這樣四諦就有十二種。
(15)這里指阿羅漢果(arahattaphala)。
(16)Dhammacakkhu-法眼意指三種未圓滿圣道者,即入流果,一還果和不還果。?陳如獲證第一圣果,其他人在后來得第一圣果。
(17)Yam kinci samudayadhammam sabbam tam nirodhadhammam。
(18)《大品》,第13頁;《相應部》,第三品,第66頁。
(19)由上帝創(chuàng)造,或從神我中派生出來的恒常不變實體。
(20)所謂的有情是由此五蘊構成。于此五蘊之外,再無有情可言。如果一人去除五蘊,不復有任何存在。靈魂既不存在其中任何一蘊,也不存在于五蘊共體,更不存在于五蘊之外。
(21)同上面一樣,佛陀說明了每一有情的其它四蘊。佛陀對其他情每一構成有情之蘊體提出了同樣的問題。這里的翻譯省略。
(22)由于貪欲(tanha),一個人錯誤地認為:此是我所。由于我慢(mana),有人認為:此是我。由于邪見,一有人認為:此是靈魂。這是三種錯誤的概念(mannana)。
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