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唐:佛學;意識形式和意識過程的分析
大家好,我是王瀟瀟,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佛學對意識形式和意識過程的分析。
隋唐以前,佛教的重點是論證“形盡神不滅”,但他們經(jīng)常提到的“受”、“想”、“行”、“識”,已經(jīng)觸及到感覺和思維的關系。隋唐時期,佛教的重點轉到心物關系上,為了否定物質世界的客觀實在性,各派各宗競相對意識形式和意識過程進行繁瑣的分析。
天臺宗的智覬,運用佛學的傳統(tǒng)概念,把人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種感官稱作“五根”,又把“五根”的對象叫做“五塵”。他認為,“五根”同“五塵”接觸便產(chǎn)生“五識”,即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(觸覺)。這些都是我們現(xiàn)在講的感覺。按照智覬的分析,“五識”的特點是“能識別塵”,即對聲、色、氣味有識別作用,但它們“生已即滅”、轉瞬即逝,是不可靠的。感覺的東西不一定可靠,但不能說一定不可靠。不過智覬對感覺的分析,還有一定道理。
除了這“五識”之外,還有一個第六識,智覬叫做“意識”,實際上相當于我們現(xiàn)在講的“思維”。他認為,“意識”對一切現(xiàn)象都有“能知”的作用,其特點不是轉瞬即逝,而是連續(xù)相生,“此意識滅,次意識生”,因之構成一個“意識界”,。即我們講的“主觀世界”。應當肯定,智覬看到思維是人的意識活動的高級階段,人的思維活動確實可以構成一個主觀世界。關于主觀世界,以前還未見有人論及。但問題在于,智覬既歪曲了“意識”(思維)同前“五識”的關系,又歪曲了整個“六識”同外物的關系。
智覬曾講過“意識”(思維)“以前五識為根”,但又說意識之名為“意”者,“即心之王也”。看起來,他承認思維依賴于感覺,然感覺又受思維的支配。實際上,他認為產(chǎn)生前“五識”(感覺)的“五根”(感官)和“五塵”(對象)都是虛幻的,都是“意識”或“心意識”似立之“名”。這樣感覺就全是虛幻的了。
以玄奘為代表的法相宗認為,把人的意識歸結為“六識”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;還不能徹底否定物質世界的客觀實在性。因為,人們總是把“六識”看作主觀的東西,而把它們的對象看作客觀的存在。玄奘為了建立一個更徹底的佛教唯心主義體系,又根據(jù)印度大乘有宗的觀點,增加了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。
按照法相宗的分析,前六識是一類,它們都以“外境”為對象,同“外境”相聯(lián)系,能夠識別被感觸和被想到的一切東西。其中前五識屬于感覺,有兩個特點:一是“唯外門轉”,即在“外境”都有自己特殊的對象,并依自己的對象為轉移;一是“不深不續(xù)”,即識別能力是膚淺的、識別活動是間斷的。第六“意識”,按其涵義,包括我們現(xiàn)在講的知覺、印象,又包括思維的部分內容。
據(jù)說,前五識分別以現(xiàn)象的顏色、氣味等等為對象,“意識”則以現(xiàn)象整體為對象,所謂“通能了(識別)一切法(現(xiàn)象整體)”,因而識別能力提高了一步?!耙庾R”也有兩個特點:一是“內外門轉”,既依“外境”的對象為轉移,又能向內形成一個自我中心。既能同前五識一起活動,又能自己獨立活動;一是“深而不續(xù)”,它比前五識深刻,但由于不能完全離開“外境”的對象,還不能形成一個連續(xù)的自我中心。
到此為止,如果撇開法相宗對“外境”的歪曲,他們對前六識的分析,應該說是有道理的。人們的感覺活動,確實一點也離不開外界對象,其反映能力是很有限的。從感覺到知覺和思維,也確實意味著意識活動的深化和反映能力的提高。人的思維也確實可以暫時離開外界對象,而形成自我意識的活動。但是,法相宗對所謂第七識、第八識的分析,則大成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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