錢財?shù)膩砺凡徽墙^對守不住的
李斯將刑,顧其中子曰:“吾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其可得乎?” 遂父子相哭,而夷三族。和歷史上很多權(quán)傾一時的顯貴一樣,在慘遭殺戮之時,詛咒富貴,求貧賤而生。然而富貴豈能殺人?李斯并非死于富貴,死于亡身而貪富貴也。古人說其至死不悟,并非虛言。為富貴所役,以帝王之術(shù)行鄙夫之事,獻愚民之計,絕致治之望;為保權(quán)位,與奸豎合污,矯詔妄立;為求容,阿意上“督責術(shù)”,使臣民救死不暇。造下這樣“死而不能了”的罪孽,豈能不報?建立在怨毒之上的富貴,豈能安享?不是富貴亡其身,而是亡身而易富貴。由此可知,李斯并不只是簡單地亡于奸人陷害,更亡于“以身發(fā)財”。
不知身心固有之富貴,以曲枉之道向外馳求,為權(quán)勢、財貨而自亡其身、自賤其身,這正是“以身發(fā)財”。“德薄而位尊,力小而任重”,古人稱之為竊,竊取非有,內(nèi)賤外尊,哪能不自取其辱?哪能不災(zāi)及其身?人們讀李斯《諫逐客書》時,無不嘆其才氣,然而“聰明反被聰明誤”,才氣反而成了禍患,其原因就在于無根、無本。無根之才并非起于真心,實為表演功夫,它源于富貴之欲求,又為其所支配。貪欲與“聰明才智”相互作用,權(quán)勢越大,造孽也就越大。觀歷史上那些得勢于一時的狂徒小人,哪個不是“聰明絕頂”“才氣逼人”?但一個個都利令智昏,以至于連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。當其業(yè)果成熟之時,不反躬自省,反說“天欲亡我”,難道天也如其人一樣算計?“天道好還”,所謂還,不是刻意而是順其所為。自暴、自棄、自作孽,自己感召災(zāi)禍而歸咎于天,這是狂而昏還是昏而狂?戰(zhàn)天斗地、與天比高,用盡機巧也枉然。
城隍廟有一副常用對聯(lián):“你的算計特高,得一回進一回,哪曉得滿盤都是錯;我卻模糊不過,有幾件記幾件,從來結(jié)賬總無差?!狈菜阌嬚?,無非是求福避禍,但算計于一時,卻留下還不完孽帳。悖于禍福之道,以造業(yè)為事業(yè),造禍而求福,不是滿盤皆錯又是什么?為多賺錢,竟敢在嬰兒食物中摻毒;為發(fā)財,以暴力拆人房屋、破人之家;為做“政績”而升官,奪今人生路,絕后人活路;為私意、私利,枉法造案、刑及無辜;為一點面子,利用權(quán)力使蒙冤者不能清白。造此怨業(yè)時,其人還振振有詞地對自己說:“每個人追求并維護自己的利益,都會趨利避害?!眴韬?人之怨毒,我之財貨;人之詛咒,我之政績;人之哀嚎,我之富貴,這是趨利避害還是趨害避利?毒害他人而獲得“利益”,與飲鴆止渴有什么區(qū)別?其害、其孽哪里是一時、一世所能了?迷信、短視竟然到了“以造孽為利”、“以招禍為求福”的地步,難怪世人都說要破除迷信。
為善去惡,人之本分;求福恐禍,人之常情。既然恐禍求福,就應(yīng)去惡為善,這就是求之有道、內(nèi)外相應(yīng)。若以“厚黑術(shù)”求之,造禍而害于求,則內(nèi)外雙失,益在何處?孟子曰:“福禍無不自己求之者”,后人解釋說:“圣賢道一個‘自’字煞好?!边@不是口得,而是真正的心得,值得當今求趨利避害者細細體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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